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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能新质生产力!《泰州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赋能新质生产力的城市样本 泰州为何把知识产权写进法规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的背景下,“新质生产力”正在成为区域竞争的关键变量。谁能率先打通从科研成果到商业价值的最后一公里,谁就有可能在新赛道上赢得主动。随着《泰州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自3月1日起正式施行,泰州正尝试用地方立法为创新要素注入更强的制度动能,以更加系统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机制,为新质生产力提供“制度底座”和“安全边界”。

赋能新质生产力!《泰州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质生产力的核心是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以高端要素为支撑、以高效配置为特征,它不再单纯依靠传统要素投入扩张,而是依托原创技术 高端人才 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在这个意义上,知识产权已不只是“证书”和“牌照”,而是构成新质生产力的关键生产要素,是企业敢于持续投入研发、敢于开辟新赛道的底气所在。没有稳定可预期的知识产权制度环境,新质生产力就难以真正形成和壮大。

赋能新质生产力!《泰州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3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与以往零散的政策和部门规章不同,《泰州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和法治保障有机衔接,实现了从“部门管理”向“全市统筹”的跃升。这部条例从制度层面明确了知识产权创造 保护 运用 服务 管理的完整链条,力图打造一个兼具“高保护 高效率 高价值”的知识产权生态,从源头上为新质生产力的培育营造更加健康的制度环境。

赋能新质生产力!《泰州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3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一方面,条例通过强化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导向,推动科研机构和企业将创新成果“写进市场”,而不是“躺在实验室”。例如,围绕高端装备 新能源 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集群,条例鼓励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创新资源向产业链关键环节聚集;同时提出完善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配机制,让科研人员在专利转化收益中获得更加合理的回报。这样的制度设计,既提高了创新主体的积极性,也为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供了清晰路径,从而直接提升新质生产力的含金量和转化效率。

“强保护”是条例的鲜明底色。对于创新企业而言,投入数年的研发很可能被一场恶意侵权“清零”,这也是许多中小科技企业不敢在高风险创新领域深耕的现实顾虑。条例通过完善快速维权 侵权惩戒 行政司法衔接等制度安排,加大对恶意侵权 重复侵权的打击力度,并强化跨部门协同执法和重点领域的执法检查,为创新主体提供更有确定性的外部环境。当创新者知道自己的发明不仅能被确认 更能被及时保护时 投入研发就不再是“豪赌” 而是理性的长期投资。

以泰州医药健康产业为例,一家从事创新药研发的企业曾面临核心专利被模仿、临床数据被不当使用的风险。过去,由于维权周期长 成本高,企业在维权和研发之间常常陷入两难。条例实施后,当地通过建立重大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和专业技术鉴定支撑体系,使类似案件可以更快获得评估和处理,侵权成本显著上升,合法权利得到更有力的保障。在清晰的制度预期下 企业敢于加大对原创药物 高端制剂的投入 新质生产力也在一项项高价值专利中不断累积。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并未将知识产权保护孤立地停留在“维权层面”,而是更加重视保护与产业发展 金融服务 人才培育的深度嵌合。通过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风险补偿 保险保障和金融产品创新机制,泰州正在把知识产权从“静态权利”转变为“动态资产”,帮助科技型企业尤其是轻资产 企业解决“有技术没抵押”的发展困境。对于处在成长阶段的创新主体而言,一项可被评估 可被抵押的发明专利 常常意味着进入新赛道的入场券,也意味着新质生产力从概念走向现实的关键一跃。

赋能新质生产力!《泰州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法规层面的制度创新也体现在对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的重视上。条例提出培育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完善公共服务平台等举措,使企业从专利布局 商标注册 到海外维权 全流程都能获得更加专业的支撑。这不仅降低了中小企业参与全球竞争的制度门槛,也让知识产权真正成为企业经营决策的一部分,而不是事后的“补救工具”。当越来越多的企业学会用专利规划技术路线 用商标塑造品牌形象 用版权打造文化价值时 新质生产力就不仅体现为技术先进 更表现为制度成熟 市场运转高效。

从城市治理的角度看,《泰州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的施行,也是地方积极融入国家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和区域一体化发展格局的具体实践。通过地方立法,泰州在与周边城市协同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对接 维权渠道互联 信息资源共享的过程中,有望形成更加统一 透明 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从而吸引更多创新资源要素集聚。一座城市的创新竞争力,归根到底是制度竞争力与产业竞争力的结合,而知识产权制度恰恰是二者之间最具支点意义的连接点。

可以预见,随着条例的深入落实,围绕知识产权的政策工具箱将不断丰富,创新主体的获得感和安全感将持续增强。一批掌握核心技术的本土企业将在更加稳定的制度环境中加快成长,一批面向未来的新产业 新业态 新模式将在多元场景中不断涌现。在这个过程中,知识产权不再是附属于传统生产力的“附加项” 而是推动新质生产力成长壮大的“启动器”和“放大器”。对于正在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泰州而言,《泰州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既是对过去实践经验的法治凝练,更是通往未来创新格局的制度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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